食品加工業作為用水和排水大戶,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具有有機物濃度高、懸浮物含量大、水質水量波動顯著等特點。因此,配置高效、穩定的污水處理設備并嚴格遵守國家排放標準,已成為該行業實現綠色、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環節。
一、 核心水處理設備概覽
食品加工污水處理的工藝流程通常遵循“預處理 + 主體處理 + 深度處理”的模式,不同環節對應不同的關鍵設備:
- 預處理設備:旨在去除大顆粒雜質和調節水質水量。
- 格柵:攔截廢水中的菜葉、果皮、肉渣、包裝碎片等較大固體懸浮物。
- 調節池與攪拌設備:均衡水質水量,為后續處理創造穩定條件。
- 氣浮裝置(如溶氣氣浮機):通過產生微氣泡,有效去除廢水中的油脂、膠體物質和部分懸浮物。
- 主體生化處理設備:核心環節,利用微生物降解溶解性有機物。
- 厭氧反應器(如UASB、IC反應器):適用于高濃度有機廢水,在無氧條件下將大分子有機物分解為小分子,并產生沼氣,具有高負荷、低能耗的優點。
- 好氧反應系統(如活性污泥法曝氣池、生物接觸氧化池、MBR膜生物反應器):在供氧條件下,微生物進一步降解有機物。其中,MBR工藝將生化與膜分離結合,出水水質好,占地面積小。
- 深度處理與消毒設備:確保出水穩定達標。
- 過濾設備(如砂濾罐、活性炭過濾器):去除殘留的懸浮物、色度和部分有機物。
- 消毒設備(如紫外線消毒器、二氧化氯發生器、臭氧發生器):殺滅水中的病原微生物,防止二次污染。
- 高級氧化設備:針對難降解有機物,確保COD等指標徹底達標。
二、 關鍵排放標準解讀
食品加工企業污水處理后的排放,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強制性標準。主要依據為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8978-1996)以及更為嚴格的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》(GB/T 31962-2015)或行業專項標準。主要控制指標包括:
- 基本控制項目:
- 化學需氧量(COD):直接反映水中有機物污染程度,是核心限制指標。排放濃度限值根據排放去向(直接環境水體、城市管網、污水處理廠)不同,通常在50-500 mg/L之間。
- 生化需氧量(BOD?):表示可生化降解的有機物量,限值通常為10-300 mg/L。
- 懸浮物(SS):限值通常為10-400 mg/L。
- 氨氮(NH?-N):控制水體富營養化,限值通常為5-45 mg/L。
- 動植物油:針對含油廢水,限值通常為3-100 mg/L。
- pH值:要求在6-9的范圍內,以確保不對受納水體和管網造成腐蝕或影響生化處理。
- 總磷、總氮:在重點流域和區域,這兩項指標也被納入嚴格管控,以防止水體富營養化。
重要提示:企業需首先明確自身污水的最終排放去向(直接排入自然水體、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、或廠內循環利用),據此選擇對應且最嚴格的排放標準限值。地方標準往往嚴于國家標準,是設計和運行設備時必須遵循的準繩。
三、 設備選擇與標準達標的關聯性
選擇污水處理設備時,必須以實現“穩定達標排放”為終極目標:
- 以標定產,精準設計:依據進水水質特點和必須遵守的排放標準,科學確定處理工藝路線和設備選型。例如,對氮磷排放要求嚴格的地區,工藝中必須包含脫氮除磷單元(如A2/O工藝)。
- 強化預處理,保障生化:高效的預處理(如除油、均質)能大幅減輕主體生化系統的負荷,提升其運行穩定性和處理效率,是達標的基礎保障。
- 注重深度處理,應對提標:隨著環保要求日益提高,預留或配置深度處理單元(如MBR、芬頓氧化)能有效應對未來可能更嚴格的排放標準。
- 自動化與監控:采用自動化控制設備(如PLC控制系統)和在線監測儀表(如COD、氨氮在線分析儀),可實現工藝參數的精確控制和出水水質的實時監控,確保任何時刻的排放都符合標準。
對于食品加工企業而言,污水處理設備不僅是環保設施,更是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。將先進的工藝設備與嚴格的排放標準緊密結合,通過系統化設計、精細化運營和常態化監測,才能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,推動行業走向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的健康發展道路。